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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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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杭闭会
发布时间:2016-07-29 16:19:00

  

  本网讯 7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杭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主任茅临生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七五”普法谋篇布局。会议就新一轮市县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作出3个决定,《关于杭州宁波等8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全省新一届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部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信访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关于修改《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杭州市、台州市报批的3件条例。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夏宝龙指出,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特别要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守人大好制度、干成人大好事业,切实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到人大履职的深处和实处。要咬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不放松,戒骄戒躁、善作善成,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年红”。

  夏宝龙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站稳立场、严守纪律,为服务保障G20峰会凝聚强大正能量。要认真组织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明确责任、匡正风气,通过换届让“愿作为、敢作为、善作为”者脱颖而出,把群众信任、公道正派、履职意识强的人大代表选出来。严格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确保市县乡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毛光烈、袁荣祥、冯明、刘力伟、厉志海、姒健敏以及秘书长厉月姿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继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连山,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10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中国.浙江人大”门户网站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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