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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听取和审议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10:19:00

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和审议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4月20日                      

 

 

  关于听取和审议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

  (2016年4月18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将于7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情况的报告。为扎实有序做好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听取和审议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情况的报告,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补齐短板,督促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二、审议内容

  近年来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

  (一)创新环境营造情况,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创新意识、落实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宣传、培训与普及等。

  (二)创新平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青山湖等科技城、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基地)、重大公共创新平台、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共建创新载体,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三)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实施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建设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开展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特级专家及151人才工程,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和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构建创新收益激励机制等。

  (四)创新项目与成果产业化情况,主要包括:实施基础研究、科技攻关、科技示范应用等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推进科技大市场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四换三名”工程,扶持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化等。

  三、组织领导

  审议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统筹协调审议工作的组织实施,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省级相关部门同志参加调研。

  四、方法步骤

  审议工作方法主要包括: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召开科技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大代表、科技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考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基地)、科技型企业、各类科研机构及创新平台;安排市县人大常委会配合调研;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具体安排是:

  1.3月,起草实施方案,并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

  2.4月中旬,将实施方案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通知。

  3.4月下旬至6月,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情况的汇报,组成调研组赴部分市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先进省市开展调研,并起草调研报告。

  4.7月上中旬,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完成调研报告并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5.7月下旬,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情况的报告。

  6.8月上旬,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10月底前,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位战略,涉及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诸多方面。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有关通知的具体要求,主动配合,确保这次监督顺利开展。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要按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本次监督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着力查找并推动解决束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障碍。对此,省级有关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查找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调研组要充分发挥代表和群众的作用,采取多种调研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务求了解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创新的积极性。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新闻单位参与报道,及时宣传报道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表达各类创新主体的需求,营造好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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