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浙江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书
浙人大常办〔2016〕56号
印送《关于我省发挥涉外涉侨优势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
《关于我省发挥涉外涉侨优势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情况报告的审议
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
公厅整理成审议意见稿,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
通过。现将审议意见(附关于我省发挥涉外涉侨优势深化对外开
放合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送上,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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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发挥涉外涉侨优势
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年12月16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梁黎
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我省发挥涉外涉侨优势深化对外开放合作
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
来,省政府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发
挥涉外涉侨工作优势,全面服务 G20杭州峰会,积极参与“一带一
路”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较好地推动了全省经
济社会发展。在肯定全省各级政府所做工作及取得成绩的同时,
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对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今后这方面的工作提出
了意见建议。现将这些意见建议综合整理如下:
一、不断放大 G20杭州峰会带来的积极效应。G20杭州峰会
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红利,更是给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
机遇。后峰会时代,浙商将有更多的机会在世界经济的大舞台上
创新创业,从而实现“中国浙商”向“世界浙商”的历史性跨越。站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真研究分析 G20杭州峰会的机遇,是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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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课题。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已经提
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指出,“要做好(峰会)后续工作,落实会议
成果,放大会议效应,更好地促进各项有关工作。”省政府及其有
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紧紧抓住峰会举办的历史性机遇,把峰会
作为浙江在新的历史阶段再出发的起点,尤其要进一步发挥阿里
巴巴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义乌小商品集散中心等我省系列特有优
势,大力开拓“网上丝绸之路”,继续走向世界、深入参与经济全球
化进程,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筑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为全国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二、切实推动对外开放合作实现新转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
国对外开放合作已经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包括从商品大出、资本
大进到资本逐步输出、商品平稳出口、服务出口增长的转变,从内
外统筹到内外打通的转变,从线下为主向网上主导的转变,从发达
国家为主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转变,从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到
参与并主导制定国际规则的转变。适应这些变化,就必须推进我
省对外开放合作实现新转型。第一,要致力于创新,包括创新技
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品牌、创新企业组织、创新境内外合
作方式、创新对外开放模式,通过创新更好地发挥涉外涉侨优势和
潜力,更好地服务于开放转型。第二,要致力于构建平台,包括打
造内外一体的综合物流平台、产能合作平台、经贸往来平台、人文
交流平台、信息化合作平台,通过信息化平台整合开放资源形成新
的开放优势,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配合国家对外开放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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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三,要致力于内外打通,包括发展思
路要贯通、贸易物流要畅通、资金要融通、人员要往来便通,涉外部
门要加强引导,凡是走出去都要注意树立浙江好形象、宣传好浙江
的新优势、讲好浙江的新故事,切实维护国家整体利益。
三、努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管用的服务保障。经贸交
流是对外开放合作的重点,企业是这方面的主体,扮演着不可替代
的角色。企业不仅要顺利“走出去”,而且要在当地站稳脚跟并有
好的发展,这些都离不开政府涉外部门的配合支持和服务保障。
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政府的服务保障必须不断加强。当前,一要完
善政府涉外涉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应急指挥
体系,加强海外领事保护,提高涉外涉侨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处置能
力和境外维权能力。二要深入分析研究浙江侨情特点、海外侨团
情况和浙江侨资企业情况,充分涵养、挖掘、整合、用好侨务资源优
势,提高侨务民间交流质量,保障我省境外机构和人员、境外在浙
机构和人员、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
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服务。三要围绕
企业“走出去”进一步优化友城布局,突出欧美、提升亚太、拓展非
洲,重点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友好往来,通过高层互
访、经贸协作,社团交流、教育合作、观光旅游等多种方式,增进双
方交流互信,夯实务实合作的民意基础。四要整合全省高校科研
资源,积极与国内高校、海外经济法律界的合作,加强对“一带一
路”沿线国家政策、法制、宗教、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复合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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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化人才培养,建设和发挥涉外智库在对外开放合作中的决策引
导作用,为我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风
险评估预警等各种服务,打造适应国际化要求的涉外服务体系。
四、继续加强涉外涉侨法治建设。近几年来,随着对外开放合
作的不断深化,我省出入境人数增长迅猛,入境人员身份构成复
杂、目的更加多元、居住日趋分散、流动性非常大,“三非”等涉外
案件和热点问题增多,导致出入境管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来华外
国人的管理任务加重,涉外管理和维稳的压力持续上升。为此要
加强出入境管理等涉外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严格依照法律要求
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维护秩序。一是要加强在浙外国人管理服务
工作,重点针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违法行为加大打
击力度,切实维护涉外社会秩序。二是要高度关注涉外安全领域
的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隐患问题,尤其是对于国外一些非政
府组织的非法渗透活动,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一经发现立即处
置,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
调研,尽早启动华侨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通过法治更好地维护华
侨侨商权益,提高为华侨服务的办事效率,推动侨务工作法治化。
以上审议意见,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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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省外侨办、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侨联。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12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