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姒健敏副主任所作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和省政府郑继伟副省长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去年食品安全审议意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全省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当前,我省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进展缓慢,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市场准入标准不健全,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构建共管共治工作格局。省政府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尽快出台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方案和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监管力量配备和经费保障。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指导、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职能,促进企业自我约束、管理和规范。要广泛发动群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努力调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公众安全消费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要研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抓紧制定或认定符合国情、省情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把好市场准入关键环节,并充分运用市场倒逼机制,传递监管压力,促进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提升。要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重视水体与土壤污染的检测与治理,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组织化程度,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三品”基地率先推行产地准出管理制度。要明确并落实监管部门检验检测责任,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合理整合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大力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扩大市场检测覆盖面,确保每个市场销售的食品都在监管部门的有效检测范围内,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三、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力态势,定期公布市场抽检不合格产品,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强化日常监管、联合执法和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司法衔接,确保不留监管死角和漏洞。要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整顿整改中发现的新问题,重视网购食品监管,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法定职责,落实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选择典型案例在媒体曝光,切实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始业教育和日常培训,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讲诚信、讲自律、讲良心。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五、当前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影响监管工作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二是基层监管队伍空编、缺编严重、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三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不明确、可追溯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四是监管部门检测责任不够明确、检测覆盖面较低与检测能力较弱的问题;五是部分农村学校及民工子弟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六是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弱及尚未出台全省性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办法的问题。
以上意见,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14年5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