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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8-02-01 10:06:00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辉忠副主任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提高。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阔步前行,把人大工作置于“四个意识”的政治原则中去定向,置于“四个伟大”的宏观视野中去思考,置于“四个自信”的战略定力中去把握,切实回答好新时代人大有什么样的作为、什么样的担当、什么样的举措这三个课题,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立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推动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改进创新,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代表工作充满活力富有实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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