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