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浙江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书
浙人大常办〔2016〕50号
印送《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
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公厅整理
成审议意见稿,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现将审议意见送上,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10月20日
—1—
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年10月17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
《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
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围绕全省改革发
展大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拓宽审计范围,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对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大建设投资项目、重点民生项
目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工作深入细致扎实,为
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
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予以充分肯
定。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决算管
理,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预算法治意识,全面深入推进预算法和审计法贯彻执
行。切实增强预算管理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一般公
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的全口径政府预决算体系和监督体系,大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
—2—
设。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审计法,督促财政部门规范和细化预算编
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维护预算的权
威性和严肃性。
二、加大依法审计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积极探
索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创新审计
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加强预算编制、执行
和决算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部门、重大项目
及民生工程、国有资产资源、政府债务等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
的全覆盖。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促进建立科学、合理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形成花
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三、严肃财经纪律,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加强跟
踪督查,明确问题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
题的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
人责任,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
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违法违纪违规和屡审屡犯的行为,
要坚决依法处理,加大问责力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更好发挥审
计监督作用。
四、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分析
审计发现的带有共同性、普遍性问题,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
从制度和体制机制上建立防止类似问题屡审屡犯的长效机制,强
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
—3—
要依据,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和财
政财务制度宣传、培训和教育,强化部门单位内控内审机制,依法
做好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财经法纪。
以上意见,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并于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
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送: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10月21日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