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浙江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书
浙人大常办〔2016〕45号
印送《关于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
于《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的报
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公
厅整理成审议意见稿,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次主任会
议讨论通过。现将审议意见(调研报告附后)送上,请省人民政府
研究处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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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6年8月22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十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袁
家军副省长所作的《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
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在创新环境营
造、创新平台搭建、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
了大量工作,多项科技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成效非常显著。但也存
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环境仍然有待加强和改
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能力与动力不强,科技创新投入
相对不足,高层次的科技创新大平台缺乏等,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
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大力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一要按照五大
发展理念,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自觉性和
坚定性,进一步研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路径和方法,统
筹推进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体制、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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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和完善市县党政领
导科技进步与人才目标责任制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价制度。二要严
格按照省科技进步条例的规定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的有效投入,进
一步优化财政科技资金的结构与使用方向,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创
新规律特点的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方式,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拨付制
度,并注重加强监管提高使用绩效;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创新的各
类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三要完善政策体
系,抓紧做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相关工
作,制定落实省专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合理扩大高校和科研院
所经费管理、成果处置、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研究出台高校
教师兼职创业、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四要加强
舆论和科普宣传,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宽容失败的
创新文化,激发全民创新热情。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要积极
组织开展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创新驱动发展培
训班、研修班,提高广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知识
水平。
二、加快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一要借鉴江苏、广东、安徽三
省经验,抓紧谋划建设环杭州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水准建设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加快交通体系与教育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要提升国家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园区发展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高
新区创建全国乃至全球一流高科技园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高新
园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加快省级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等创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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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高新园区步伐。三要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扶
优做强一批高新技术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
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通过完善创业引导基金、风险补
偿机制,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企业研
究院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度,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以高
新技术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依托,加强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
四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
科研院所结成创新利益共同体,联合共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进一步引进大院名校大企业共建创新载体,加大省重点高校和重
点科研院所建设工作力度。
三、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和政策创新。一要全面落实“人
才新政25条”,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使用机制,建立与人才贡献
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建立股权、期权等激励方
式,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二要实施高校名师培养计
划,加大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我省重点院校、企业
在专业领域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坚持和完
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三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更开放
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构建全球引才网络,在美欧等发达国家设立
海外人才工作站和双向互动的国际孵化器,促进海外人才“就地
孵化、带土移植”,更多地利用和引进海外留学生和国际工程师。
四要重视解决人才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实际问题,为其创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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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四、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要加强科
技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围绕
我省培育七大万亿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
示范应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户我省。二要深入
实施“四换三名”工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
级步伐,认真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抓好信息化的创
新与应用推广。三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大
数据技术,加快建立并不断丰富国内外科技专家、科技项目和科技
成果库,加快培育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
为企业寻找技术、寻求人才、开展技术合作与技术交易提供便捷高
效的服务。四要大力推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实行更加积极有效
的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
本加大科创风险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当前希望省政府重视研究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如何进一
步加大财政科技有效投入;二是如何按照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新型
研发机构建设,争取设立国家网络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实
验室;三是如何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促进杭州城西
科创大走廊建设;四是如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自主权。
以上审议意见,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今年
11月底前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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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
各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纪检组组长、副巡视
员;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
社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8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