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浙江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