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2日上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在杭州召开《立法法》学习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丁祖年主持会议。
研讨会上,法工委有关同志就《立法法》修改的有关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修改内容等作了介绍,与会同志就《立法法》修改的重要意义,有关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如何深入贯彻实施等事项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全国人大总结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实践经验,对《立法法》作了较大修改,这对新形势、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一方面要切实按照《立法法》规定,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建设,有序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扎实做好《立法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立法法》的理论研究,不断增强立法研究的理论厚度,为地方立法提供更加丰富的理论指引。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尹林,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汤达金,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部分法学专家、学者以及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