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1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在杭州召开。受夏宝龙主任委托,茅临生副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22日下午至9月26日上午在杭州举行,预计会期4天。
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建议议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浙江省2013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关于2013年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报告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浙江省2013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省公检法司机关关于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等4个报告并审议省人大内司委相关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跟踪检查报告,并将对公检法司机关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根据建议议程,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以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并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厉月姿秘书长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作了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分别就有关议题作了汇报。
此外,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要求有关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主任会议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在浙江省暨杭州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荣祥、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和秘书长厉月姿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副巡视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