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在杭州召开。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主任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临生副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上午至5月28日下午在杭州举行。
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建议议程,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科技进步执法检查两个报告,审议跟踪督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关于修改〈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暂时停止执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条例》等法规草案进行审议,还将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厉月姿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建议作了汇报,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就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程作了汇报。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关于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工作的调研方案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防洪排涝工作联组会议安排方案、关于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跟踪检查的实施方案和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冯明、王永昌和秘书长厉月姿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