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干部任免通知
书
浙人大常干〔2015〕7号
通 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了齐奇院长提请的《关于提请任免王君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
官职务的报告》(浙高法〔2015〕63号),于 2015年 5月 27日通过
如下人事事项:
任命:
王 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倪代化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张 勤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张军斌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吕舸南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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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勤荣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杨兴明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裕琨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建勋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侯黎明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杨灵方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冯旭峰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王玉岳、董卫国、车勇进、骆苏英、丁谷晓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审判员。
免去:
王 君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 勤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倪代化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军斌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吕舸南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潘勤荣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裕琨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兴明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黎明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灵方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冯旭峰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陈建勋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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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卓军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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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5年6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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