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经定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6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舟山市定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组织形式、学习内容和要求。
《制度》要求,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大
工作的实际,经常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性思考,不断探索定海人大为促进定海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探索人大在促进定海改革发展稳定中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方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中心组要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考勤等材料。中心组成员每年到联系点参加学习、专题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学习计划、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归入个人学习档案;要按时参加学习,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范围由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