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区生态环保工作情况。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情况列入常委会议题。
在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之后,从新环保法的具体规定着手,区人大常委会就做好今后生态环保工作报告开出了四张“药方”:
一是要做到“全”。报告的内容要全面,目前生态环保职能不单纯局限于环保局,还散落在发改、经信、公安、建设、国土、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各部门虽有联合行动,但仍以单打独斗为主。建议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的高度,坚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合力,全方位做好普陀的生态环保工作。
二是要勤于“报”。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于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要切实树立向全体人民报告的意识,除了年度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外,还应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的重大环境事件,依法接受监督。
三是要明确“数”。要重点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常规性指标,报告数据要做到翔实充分易懂,努力解决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环境质量改善,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是要重视“防”。强化环境污染防治,要在宣传好环境保护法,督促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的同时,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突出对广大人民进行城市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息息相关的知识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争取做到信息化监控全覆盖,提高源头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