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6年鹿城区司法体制改革推行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司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重视区两院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统一认识,重点调研,强化监督,确保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一、统一认识,主动参与司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属于区两院工作的重要部分,理应纳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范畴,对此区人大常委会与区两院有着共同的认识。按照常委会的要求,法制内司委全面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积极宣传。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在开展司法监督中,积极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宣传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重要意义和重要进展,,增强社会各界的法治意识,为进一步推动相关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主动参与。我区司法改革初始阶段,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参加了区两院有关司法改革方案的讨论和制定,在人员分类管理过程中听取区两院关于法官、检察官入额实施办法的汇报,推动有关改革方案的细化和完善。三是全力支持。支持法院、检察院落实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严格掌握入额标准,并根据两院员额遴选和退出的相关规定,依法做好员额法官检察官的任免工作。
二、把握重点,推进改革举措落实。我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启动后,法制内司委及时将监督和支持区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工作重点,针对改革的不同阶段,选取重点进行调研,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意见,了解和掌握区两院司法改革的进程,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推进改革举措落实。目前我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以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为核心,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初见成效。区两院按照省批准的员额比例严格把关,稳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二是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区两院分别修改完善各类司法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同时,通过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实行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评鉴,严格执行“一方退出”机制,强化对司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增强司法公开透明。三是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推进,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单独职务序列等配套政策落地。
三、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既有坚实的法理依据,又有迫切的现实需求。日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区两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报告和法制内司工委的调研报告,对我区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及法制内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阶段区人大法制内司委要积极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司法监督工作的调整和转型。一是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强化司法责任制的监督。要着力加强对改革过程中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每年选取不同专题听取法院、检察院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汇报。二是以“两官”评议为手段,强化司法人员的监督。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是此次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紧紧围绕这一改革重点开展司法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强化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的监督。要组织好人大代表活动,结合走访视察、参与座谈、听取履职、旁听庭审、随案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人大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