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在台州市内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积极支持市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推进公益诉讼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保障公益诉讼制度落地。行政机关要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自觉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对检察院提出的书面检察建议,被建议机关要切实整改并限期书面答复。二是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保障。法院、行政机关和检察院要建立联系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监督工作渠道。行政机关在发现或办理可能涉及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时,要主动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三是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询问、视察、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对行政机关接受和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及市检察院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将行政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情况作为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对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益诉讼制度是新生事物,为有效促进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出台意见前,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对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的特点和规律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并积极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征求上级检察院意见,为科学制定该意见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