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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实现人大监督“不断层”
发布时间:2018-04-09 10:43:00

  本网讯  近日,椒江区委下发文件,在全区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街道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努力实现基层公民参与、人大监督“不断层”。

  一是成员构成广泛性,实现民主参与“不断层”。街道选民代表会议成员的产生实行民主推荐制,由街道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和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选民代表2方面人员组成,人数一般在40至60人之间。其中妇女、非中共党员、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适当比例。街道选民代表的任期原则上为5年,与区人大代表任期一致。

  二是议事程序规范化,实现民意反馈“不断层”。街道选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必要时,经批准可临时召开。街道选民代表会议成员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建议。街道人大工委牵头负责梳理、落实选民代表意见,一般在2周内交办,办理单位在2个月内办理落实,并书面答复建议人。街道人大工委在年度会议上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以回应民意诉求,增强建议落实的监督刚性。

  三是作用发挥制度化,实现民主监督“不断层”。街道选民代表会议成员按照会议规则,讨论商议街道发展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开展工作监督。根据工作安排,各街道将在4月中旬前全面建立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召开第一次会议并完成2018年街道办事处民生实事项目的票选工作。








来源: 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海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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