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天台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大跟踪问效力度,从破解“三大难题”入手,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提升审议质量,破解“落实什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调研,提升与会人员的知情度,避免审议发言的盲目性。在会议中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积极营造宽松的审议氛围,充分表达意见。在一些专业的财政、规划等领域,邀请部分代表或专家列席会议,从专业的角度做好重点发言。同时,立足于“一府两院”在人代会上的承诺,精心归纳整理审议意见,用直白朴实的文字直接提出要求和亮化标准,做到内容清晰、重点突出、要求明了。
严格交办制度,破解“由谁落实”。为突出审议意见交办的严肃性,天台县人大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向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当面交办,并提出明确的办理要求。对应由多部门共同承办的审议意见,严格明确牵头办理单位和配合办理单位,并落实牵头单位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完毕的,要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常委会书面说明,经主任会议同意,才可适当延长时间。
加强跟踪督办,破解“落实不力”。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常委会安排会议听取《审议建议书》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表决,以满意数达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为通过,否则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在此报告仍未通过的,应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检查,切实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监督的权威性。常委会对审意见及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和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来,促进常委会更好的操作和运用审议意见这一有效载体把监督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