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绍兴市柯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面推行区、镇两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一是及早动员部署。自去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以来,柯桥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并按人大和政府两线分别开展动员部署。出台《关于在各镇(街道)推行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报告,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监督重点和报告形式,组织会前视察调研。
二是深入联系指导。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创新工作,一方面主动寻求上级人大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另一方面动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深入联系镇街督促和指导报告制度的实施,还要求区政府相关部门为镇街在执行该项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充分地配合、支持和解决。
三是认真开展报告。今年3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7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水、气、泥等环境问题和部分领域的环境风险提出审议意见,为全区上下作了示范。各镇采取镇人代会或人大主席团会议等形式、各街道采取街道议政会形式,听取生态环境状况报告。截至3月底,柯桥区及16个镇街全部完成生态环境状况报告。
四是严格整改督办。报告后,柯桥区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提交区政府处理落实,处理落实情况3个月内进行答复,还将与上级人大联动,适时对环境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各镇街建立台账,汇总报告情况,收集的意见建议按类别交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研究处理,持续开展整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