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在交办代表书面建议的同时,一并启动人代会代表口头审议意见交办工作,这也是该县人大改进代表审议建言程序、提升大会审议质量的创新之举。
自2013年以来,青田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代表审议发言反馈制度,每年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整理代表与列席人员的审议发言,并按照县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职能,对代表与列席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分类,最后再反馈至相关部门,以供部门参考。但由于没有刚性约束,有些高质量的发言内容往往停留在“反馈”层面。为进一步提升审议发言实效,并倒逼代表与列席人员提高审议质量,青田县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年初启动人代会代表与列席人员审议发言交办制度,根据审议发言质量、问题紧迫性、解决方案可行性等,将审议发言分为办理类、说明类和参考类,其中参考类意见交至部门,用于部门工作参考;说明类意见,则要求部门就代表和列席人员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对办理类意见,相关部门不仅要约代表面商,还要针对代表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县人大办与代表。
这项工作实施的第一年,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梳理出代表和列席人员审议意见101条,经与县政府办公室讨论,确定办理类意见20条、说明类意见55条、参考类意见26条。目前,以上101条意见已全部转交部门。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在3个月后对20条办理类意见的办理结果进行跟踪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