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更好地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近日,经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旨在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使人大代表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一是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突出培训系统性、针对性,积极探索“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代表主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二是丰富代表活动载体,增强代表履职动力。以不断创新代表活动内容和方式为主线,在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效率、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建阵地、搭平台、创特色、求实效,积极为代表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简化评价程序,优化人大代表履职评价计分细则,强化代表履职和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代表履职积极分子、届内优秀人大代表以及推荐代表连任人选等重要依据。
四是主动服务大局,形成代表履职合力。组织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加强监督,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的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有效助推重点工作落实。组织代表会前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开展广泛调研,认真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指导工作,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助推全市中心工作的内容作为议案、建议提出,不断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形成代表履职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