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最近,磐安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安文街道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新渥街道工作委员会,依法任命了2个街道人大工委的主任、副主任,并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这是磐安历史上首次设立街道人大工委。
街道人大工作是基层人大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延伸。重视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设立街道人大工委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客观需要,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改善,有利于加强对街道工作的监督,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成立后的街道人大工委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受县人大常委会和所在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开展工作,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