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就如何提升政府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开展大量调研,决定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并出台《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工作实施意见》。
为保证评价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意见规定,由财经工委选择评估客体(专项资金或具体项目),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单位)提供具体的资料信息,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评价。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科学性情况、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物资产管理情况、实施绩效情况等等。期间,财经工委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跟踪督查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公平公正。
待第三方初步评估报告完成后,财经工委将根据初评及相关材料,汇总形成系统的绩效评价报告,并向政府书面反馈相关意见。要求政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开展整改与追责,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及作为完善政策、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