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市已较好实现了试点改革的预期目标,要继续深化探索实践,在运行中不断总结提升,确保改革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2016年12月以来,义乌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县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初步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把握精神要领,凝聚改革攻坚的共识和合力。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把握节点节奏,有力完成监察委组建挂牌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由人大选举产生了首届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是把握关键环节,稳妥实现人员转隶平稳过渡。坚持内涵发展、优化结构的原则,对拟转隶人员进行严格审核,逐一沟通谈话,增强转隶人员的政治认同和归属感。对人员、岗位、编制整体谋划,力量配备上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干部使用体现适当向转隶人员倾斜。四是把握职责职能,探索高效运行的机制模式。出台《义乌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对问题线索的受理、移送、处置、报结、归档等环节作了具体的工作流程规定。建立问题线索随机分办制度,实行“一事一交办”,问题线索分办由各纪检监察室抽签确定,减少人为因素干预。五是把握权限手段,发挥试点改革赋予的新动力。积极探索12项调查措施在监察实战中的运用,特别是成功办理2起留置案件,从立案审查到移送审查起诉平均仅用时5.5天,有力检验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战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