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江干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有关规定及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工作。
一是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2016年以来,已连续两年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审议。针对审议情况,提出如“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继续保持治水力度,紧抓大气污染防治,密切关注土壤污染防治;要进一步落实长效,细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议及时向区政府抄送审议意见并跟踪落实办理。
二是街道人大工委积极落实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关于延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部分街道工委已组织代表专门听取了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代表们针对垃圾分类、截污纳管、河道水质提升等方面积极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建议,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
三是不断加深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调研。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前多次就该项工作调研环保分局,并专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结合环保督查,常委会专门组织辖区代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查,代表们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等建议,积极助力环保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