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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人大助力垃圾分类养成好习惯
发布时间:2018-05-23 09:39:00

    本网讯    2017年,温州市洞头区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全覆盖。结合省市开展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总体要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2016年,洞头区6个街道乡镇84个行政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全面铺开,2017年共投入1470万元,建成6个垃圾机械处理终端,投放21700只垃圾桶,各村居设立四色分类专栏,分类荣辱榜等配套设施。为了长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北岙街道设立“垃圾兑换超市”,鹿西乡制定《垃圾处置积分奖励工作方案》,并建立“绿色驿站”。

    检查中,代表深入东屏、北岙、大门等街道乡镇,认真查看垃圾分类和垃圾桶排放情况,到垃圾处理终端视察垃圾分检、厨余垃圾处理过程,详细了解了解处理终端运行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指出,要把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同当前美丽乡村、花园村庄建设相结合,在检查中督促问题的整改,又能推动全区花园村庄建设。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创建的内容,展现洞头风采,更要在人们行为习惯的养成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着重做好公众的引导,一是从参与意识上进行引导;二是从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上进行引导;三是从垃圾减量上进行引导。








来源: 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方君旺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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