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嘉兴南湖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加强南湖保护,对于传承、守护红色基因具有重要意义。继2017年7月1日《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施行后,在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与之配套的《嘉兴市南湖保护规划》也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近期实施,实现了对南湖“规划+立法”的双重保护。
总体上看,南湖保护条例与南湖保护规划在内容上,各有侧重、相互配套,泾渭分明、相得益彰。南湖保护条例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合理利用的思路,对南湖从水域到沿岸陆域,从环境到资源,从预防治理到管控整治,都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实现了对南湖的全面、立体保护。南湖保护规划不同于一般的规划,既是一种底线限定,也是一种系统设计,包括了规划的范围、规划的目的以及规划保护的对象。其中规划保护的对象包括整体价值和8种类型的资源要素。整体价值包括:独特的红色文化空间及精神价值,由湖岛园林构成的“烟雨江南”水乡经典形象等。8种类型的资源要素包括:红色文化、自然湖岛园林、大运河文化、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动植物等。同时,在体制机制上,推出了建立建设项目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等创新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