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开化县人大常委会突出“实、快、勤”三字,着力加强审议意见督办落实。
审议意见形成和提出中突出一个“实”字。议题牵头工委一般提前两个月开始谋划制定调研方案,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牵头工委一般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周前,形成调研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在常委会会议上,充分吸收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对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审议意见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交办和反馈中突出一个“快”字。严格执行《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暂行规定》,规范审议意见出台程序和时限要求,自常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审议意见应在10日之内,以县人大常委会文件形式交县“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一般在审议意见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应当在审议意见办理到期5日前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办理和监督中突出一个“勤”字。审议意见交办后,相关工委负责加强与办理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跟踪督查办理情况,督促办理单位及时研究、确定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对于一些事关全局、社会反响强烈的重大问题,由主任会议研究后,可以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列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和满意度测评。近两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将听取和审议扶贫开发和全域提升Ⅲ类水两项工作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列为常委会会议议题,有效提高了审议意见办理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