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全面纵深推进“美丽西湖行动”中,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转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理念,积极落实“建管并重”的监管思路,推行“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简化审批流程,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根据国家最近的项目招投标管理改革要求,率先将施工类公开招标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类公开招标限额上调至100万元。同时,计划将财政审计部门承担的项目预结算审核职能下放至国有企业自行管理,激发国企活力,提高建设效率。
二是理顺监管机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发改、审计等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审批和监管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是优化项目审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投资变动,推行估概算合并审批,进一步精简合并项目审批事项。对安置房等区重点项目审批,采用周例会方式召集项目审批部门,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不断提高项目审批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