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刘合华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崔盛钢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免去王幼璋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陆志铭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