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7日下午,省人大教育督导和精神卫生立法领导小组举行会议,研究制定《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领导小组组长姒健敏到会并讲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立法领导小组副组长金兴盛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省卫生与计生委副主任徐润龙对有关立法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立法意义、内容、创新和近期工作安排进行了研究部署。
姒健敏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两个立法工作。要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坚持以法治国的深度和实现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的维度,起草好、制定好两部条例,真正把党的意志、人民的利益诉求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立人民群众期待之法,立符合浙江实际之法,立民生发展需要之法。二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聚焦教育和精神卫生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突出问题为导向,立管用之法、出刚性之招。立足我省工作实践,努力做到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相适应,开展高标准立法、体现浙江特色。认识和把握事业发展规律,对在未来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预判,着眼长远发展,开展创制立法、前瞻立法。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稳妥推进立法进程。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科学统筹各方力量,合理安排和把握好工作进度。各部门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倾听来自各方的呼声和关切。坚持立法进度服从立法质量,草案的成熟度、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确保两部条例草案成熟可行。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副主任委员王毅,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云林、梅新林,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蔡宛如,法工委副主任尹林,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邵中,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其他成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