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就《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赴杭州调研。
赵光君认真听取杭州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与人大代表、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深入交流。他指出,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2007年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为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工作,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赵光君强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志愿服务有了更高的期待,中央和省委对志愿服务的发展和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国务院于2017年制定了《志愿服务条例》。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适应新时代志愿服务发展的要求,我们需要根据上位法规定进一步理顺我省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新做法和新经验用法规固定下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志愿服务条例及时进行修订。
赵光君指出,杭州市的志愿服务工作在全省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成功打造了“小青荷”、“微笑亭”、“武林大妈”等志愿服务品牌,为G20等大型活动提供了高质量的志愿服务,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今天参加座谈会的同志认真负责、准备充分,提出了不少好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法工委要认真梳理、研究、吸收采纳,进一步完善修订草案,并按照程序提请7月底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丁祖年,副主任委员王毅,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任亦秋以及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团省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