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促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如何通过立法协同保障和推动长三角区域发展协同?6月15日,“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立法工作协同座谈会”继续举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人大立法部门,就进一步深化完善长三角地区立法工作协同机制,积极发挥地方立法对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形成一系列共识和成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并讲话。
立法协同是更高层面法制保障
“长三角区域立法协同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早在2014年,上海就发起旨在推动立法协同的三省一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到今年已经是第五个年头。联席会议为2014年长三角三省一市成功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同奠定了基础。
“这次是在更高的层次上,立法协作的高度、深度、广度、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对我们是机遇也是挑战。”丁伟同时表示。
如何在更高的层面做好立法协同的工作?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腊生建议,把人大立法协同机制纳入到整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框架当中,在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个层面进行衔接,要让人大的决策、立法机制和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机制融合好。
立法项目协同需深度融合
立法项目的合作是区域立法协同的最高层次,也是最终的结果。近期,长三角区域有哪些立法项目适合开展立法协同?据了解,信用立法、长江岸线的保护和开发、一网通办、固体废物的管理、大数据的运用和维护等方面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同。
围绕具体立法项目协同,王腊生表示立法机关内部要深度融和,“三省一市立法上要做到同步立项、同步起草、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和实施,这样才能使重要项目的立法有效发挥协同作用。”
此外,与会人员还就立法规划计划协同、信息共享协同、新闻宣传的协同等方面展开深入讨论。
立法协同是人大重要举措
殷一璀对此次会议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她指出,在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取得重要成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力度明显加速的背景下,及时研究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立法工作协同,是三省一市人大立法工作者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工作举措,体现了人大立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与改革决策紧密衔接的新气象新作为。
殷一璀介绍了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的成果。她指出,一个国际大都市的建设,离不开城市群的支撑,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实际是长三角城市集群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上海要建设“五个中心”,既是各种要素集聚的结果,更要靠辐射周边、服务周边来巩固。上海人大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的各项工作中,要牢牢遵循这一要求。
殷一璀回顾了长三角立法工作协同的发展历程和四地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同取得的成果。她指出,随着本次会议的举行,长三角立法工作协同将掀开新的篇章。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凝心聚力,抓好落实;要认清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形势大格局,增强做好人大立法工作协同的责任意识,在长三角合作实践中找准立法协同需求,涌现更多高质量的立法协同成果。她希望三省一市人大立法部门共同努力,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立法工作协同机制建设、研究协同重点领域和项目、探索协同方式方法,推动长三角地区立法工作协同进入新阶段,更好促进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