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并结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瑛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5号议案办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6月5日至7日赴成都市、内江市、自贡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6月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广安市市委书记侯晓春率检查组在成都市实地查看了北航创新研究院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侯晓春对施工现场设置冲洗设备、扬尘监控系统、喷淋设备、100%裸土覆盖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给予高度评价,希望继续发扬并将好的做法毫无保留地在成都市推广,为成都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做出更多的贡献。
6月6日至7日,检查组采用暗访为主、明查为辅的方式,先后赶赴内江市东兴区“邦泰天誉”建筑工地、四川佳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和合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查看建筑扬尘治理、燃煤锅炉淘汰、工业废气治理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在自贡市查看了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淘汰情况、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新校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及黄标车淘汰和机动车尾气管控相关工作情况。
检查组认为,内江、自贡两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突出城市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检查组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宣传贯彻和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电能替代,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燃煤小锅炉、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柴油货车污染、城市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加强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