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19日至20日,“长三角”三省一市水污染防治立法协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力伟主持会议并讲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公丕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汉民以及三省一市人大法委、法工委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刘力伟在会上介绍了我省深入贯彻“两山”理论,加强水污染防治立法、深入实施“五水共治”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三省一市立法机关共同探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协作问题,对于更加深刻全面地领会习总书记有关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的讲话精神具有特别的意义。下一步,我省将围绕“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目标,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水污染防治立法,继续突出重点,推进城镇治水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美丽浙江建设再上新台阶。同时,他寄希望本次会议能够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协作,为“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座谈会上,沪苏皖浙人大常委会分管地方立法的领导分别介绍了本省(市)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情况。与会人员就在协调水环境保护规划、统一地方标准、建立跨界监测网络、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污染事故、共享重大水污染信息等方面强化立法协作,作了深入交流研讨。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祖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尹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