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2日至4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派调研组赴舟山市、宁波市就《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市关于无线电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大代表对条例的意见建议;还实地考察了宁波市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的建设情况。
会上,调研组指出,无线电频率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稀缺资源,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条例的制定对于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序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会者提出的有关行政管理体制,频率、台站和设备的管理,以及无人机、无线电干扰设备使用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具有启发性和针对性,要认真加以研究和吸收。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巨平,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等参加调研,省经信委副主任马锦跃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