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民侨委组织调研组赴义乌就《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修订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当地人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部分台商台企的意见建议,并实地走访了当地的台资企业。
调研组就修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条例修订过程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与上位法的关系,不能违背上位法。二是与政策的关系,政策层面的问题,不宜通过立法解决。三是与工作层面的关系,法律要管原则性方向性的问题,过于精细的问题属于操作层面。第二,条例修订要体现浙江特色。在借鉴其他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尽可能在某些领域、条款上有所突破,更为超前,走在全国前列。同时,要把具有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的元素,纳入本次立法。第三,关于热点难点问题,要与有关厅局沟通协调,作进一步研究探讨。
省台办等有关领导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