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有关加强专家参与立法的精神,深入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最近,省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专家信息库,组建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出台专家参与立法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立法体制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立足于汇集立法相关领域的专家信息,主要是为立法机关选择具体参与立法的专家人选提供基本信息。目前,立法专家信息库共有专家250人,专业涵盖法学、经济、文化、政治、管理、技术等领域。省人大有关专(工)委及其他相关单位开展立法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聘请、邀请或者委托等形式,从专家信息库中选择若干专家参与立法工作,包括法规立项、起草、调研、咨询论证、审议,法规清理,合法性审查等立法相关事项及理论问题研究。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定位于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智囊团队,具有权威性、常设性和固定性的特点。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共有专家14人,分别来自高校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知名学者,以及法律实务界的资深律师。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就立法的方向、重点,编制立法调研项目库、年度立法计划,以及法规起草审议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等提供咨询意见。
此外,根据新形势下对加强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在总结我省专家参与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常委会出台了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参与立法工作规则,分别对立法专家信息库、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立法项目专家的构成、资格条件、工作职责、参与立法的方式等作了规定,从而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的专家参与立法,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