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带领有关人员到温州市对行政诉讼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课题调研。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楼志浪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厉志海一行听取了温州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以及鹿城区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和律师的意见建议,视察了鹿城区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厉志海对温州市在行政诉讼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行政诉讼法对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法律有效实施。一要提高对行政诉讼立法宗旨、目的和精神的认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既要正确看待案件量大幅上升的问题,也要理性评价案件输赢。二要加大力度,充分发挥诉前协调调解的作用。要坚持自愿、严格依法公正、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发挥多元调解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和调解的力度,积极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三要加快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工作质效。政府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要突出复议主业方向,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质量效率,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纠错机制的功能。要加快推进政府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四要健全机制,切实强化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要研究化解“滥诉”问题,研究完善案件管辖问题。要依法公正审判,维护法律的权威;要进一步提高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效果;要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五要加强监督,积极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的监督,触角要向基层延伸,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法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防止司法不公。六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不断提高考核办法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