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安排,今年6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日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已通过执法检查方案。
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近5年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内容包括:依法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情况;依法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情况;依法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情况。此外,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成立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荣祥任组长,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陈川任副组长,省人大农委组成人员为成员,并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整个执法检查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调研准备阶段(5月);执法检查阶段(6月-8月),省人大将组织2个检查组重点对杭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6个市开展检查,并委托其他5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检查;审议整改阶段(9月后)。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