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毛光烈率队赴衢州调研《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并看望其联系的省人大代表。
毛光烈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衢州市和龙游县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他指出,衢州市和龙游县高度重视条例贯彻执行,做了大量工作,亮点纷呈,成效突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速,超出全省平均增长水平;民族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民族乡村旅游和民宿经济发展,提升了特色旅游与绿色产业的发展竞争力;民族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促进了民生事业与转型条件的均衡发展;加强基础技能培训,改变了服务业的输出模式,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有效创业与就业。
毛光烈强调,今后在贯彻落实条例中,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严格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将努力形成“村发展、户增收,进一步缩小人均收入差别比”的好模式,作为“十三五”期间民族权益保障工作的主要着力点。一是要把缩小民族乡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本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别比作为主攻方向;二是在重点支持民族县、民族乡发展的同时,还要将更多的财力、精力投入民族村与户的发展;三是要依托大交通、大花园的区位优势与发展契机,进一步加大民族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要创新帮扶机制,使省内、省外扶持民族地区的政策按同样标准、水平来保障、来考核,加快省内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同时,市、县人大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开展有效监督,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
在衢期间,毛光烈上门到代表所在单位走访,先后来到巨化集团公司、衢江区嗡嗡响农场、龙游县沐尘畲族乡社里村,亲切看望王晓宇、翁有良、蓝雪敏三位省人大代表,并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与所在单位有关情况介绍。他充分肯定了本届以来三位省人大代表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在代表履职上积极作为,取得了好成绩、做出了好榜样。他希望,代表们要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为民代言、服务民生、依法监督、尽心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本职岗位上继续争先创优、模范带头,交出满意答卷;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大与代表工作的与时俱进多出好点子、多做贡献。
省人大民族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顺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臧平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