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省委法治办主任会议的统一部署,8月2日至3日,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敏奇率调研组赴淳安县,就2016年度法治创建工作评先进行抽查,同时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认真翻阅、查看了淳安县法治创建工作台帐,在此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听取淳安县委关于上一年度法治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杭州市委法治办关于法治建设情况的汇报以及淳安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就创建工作有关问题和要求当面作了反馈;还实地考察了淳安城区派出所“三位一体”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和枫树岭镇下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在抽查和调研中,王敏奇代表省委法治办在肯定淳安县法治创建工作的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把法治建设的责任履行好。要按照中办的规定精神,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创建工作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把具体责任落实、压实。二是进一步围绕中心谋划推进法治建设。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深入思考谋划法治建设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法治实践,认真总结推广法治经验,提升法治化水平,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 职业化的要求,加快培养法治干部、法治人才,打造法治“正规军”,还要注重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形成良好法治习惯,建设法治“生力军”。
省委办公厅、省法院、省法制办等省委法治办成员单位有关人员随同抽查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