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任组长,农委组成人员作为成员。检查组将近期赴杭州、湖州、金华等市及有关市、县开展贯彻实施水法情况进行检查,还将听取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有关情况的汇报。
这次检查主要内容是:农田水利建设和投入情况,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情况,农业灌溉水源和工程设施保护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情况等。
省人大农委将综合各地执法检查的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6月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同时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省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