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担任检查组组长,从今年4月份起,对全国10个省(区、市)进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浙江省等21个省(区、市)自查,检查报告将于6月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期对我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4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六个检查重点,由夏宝龙主任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带队,分三组赴金华市、杭州江干区、衢州龙游县等地开展了实地检查。各检查组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一起参与检查,听取政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4月2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会,听取省政府朱从玖副省长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报告,姒健敏副主任做执法检查情况总结,茅临生副主任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一是食品安全关乎全局、关乎发展、关乎民生,必须进一步扛起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要深刻认识抓食品安全就是抓公共安全,抓产业发展,抓保障民生。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重在深化改革、重在落实责任、重在管理创新,必须进一步补齐监管工作的短板。要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工作改革创新,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三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加快形成依法管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尽快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改进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