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6年5月25日下午,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袁家军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关于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了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在常委会副主任冯明带领下,省人大财经委会前赴有关市县调研、兄弟省市学习考察,了解开展相关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与省审计厅、财政等部门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部门的整改工作汇报,确保相关工作稳步推进。
《关于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显示,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从整改结果看,大部分已整改到位。 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等7方面56类309个问题,284个已基本整改;25个问题因为办理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有的需要通过改革逐步解决等因素,导致还留有“尾巴”。经统计汇总,截至2016年2月底,浙江省本级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80.14亿元(整改率为92.83%);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50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1项。
省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解决,督促提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质量和效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2016年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审计发现的问题如果没有及时整改好,就会沦为‘年年审’问题却‘年年在’的困局,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把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结合起来,能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倒逼相关单位紧快整改问题,加快法治政府、廉政政府建设进程,促进提高依法理财、管财水平。